车祸毁容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36:51
我的一个好朋友乘坐出租车时发生车祸.她的车是正常绿灯行驶,被一辆违章闯红灯的车辆撞到.导致面部眉骨与额头间有一条5cm的口子,缝合了10余针.目前整个左眼充血,无法睁开.交警已经判断对方车辆负全责,并让我朋友在基本痊愈后携带医疗费用证明和公司出具的误工单,去交通大队,跟违章司机协商赔偿.
我的问题是:
1)我朋友还可以哪些合法的赔偿?看病的出租车费,食宿费,疗养费,护理费等,是否可以提出补偿?

2)由于伤口在面部,是否需要做个面部鉴定,判断毁容等级,可否提出补偿?

3)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赔偿费??

4)我朋友所乘坐的出租车是否也需要赔偿她一些费用?还是任何责任都没有?

5)如果违章司机总是只提什么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他自己的保险公司给赔偿,而不支付其他费用,是否合法?

麻烦各位懂方面的律师们,朋友们,能帮我回复这些内容,或给我一些建议,我朋友刚20来岁的小姑娘,长的非常漂亮,现在出了这个,几乎崩溃了..麻烦大家 了..跪谢!!!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1、完全可以提出赔偿!

2、可以去做面部鉴定,做出毁容等级~【如果确认是永久性伤害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原则不超过最低生活收入的20倍以内】

3、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这个情况可以导致日后一定程度的谋生问题
【可以向法院申请当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X10倍,各地区略有不同~原则上小于20倍的精神赔偿,我参考的是05-06年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