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行为算盗窃和诈骗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0:24:24
我一同学借了我700元钱,什么凭证都没留下!事后我觉得不妥,就提出要玩他的笔记本电脑(其实是想当个抵押的东西),第一次他借给我了,刚用了两个三四天他就说要刻光盘要回去了,说用完再给我!过了几天我又提出要玩,他总是推脱说过两天,就这样过了几次我又给他打电话,他说他现在在外面,明天给我!我说那我就去他宿舍自己取,他又说什么哎呀明天就给你了什么之类的话!反正说的含含糊糊的就把电话挂了!于是我就去他们宿舍取了!去了正好他们宿舍没人,但门是开着的!我就拿走了!后来他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我拿了,我先给他开玩笑说没拿!后面就承认了!
后面我想算了700块钱不要了,电脑也不给他了!然后他要电脑(但没说要还我钱)我就说丢了!他就说要我赔他3500!我说好,等有钱了就给他!过了大概两个月吧,这两个月他总是给我打电话要钱我都说没有,等有了再给他!后面他居然叫了十几个社会上的人来找我讨钱,然后说好第二天晚上他把700给我,我把电脑给他!到第二天晚上他来找我,我说给我钱,我把电脑给你!他接了个就电话(就是那几个来讨钱的人打来的),就说先不要,等他们(讨钱的人)晚上来了再说就走了!我一听就知道这群人要从我这得到点好处,于是我就打电话叫来了十几个人等者他们来!之间给欠我钱的人打电话说你什么来啊?我把电脑给你,钱还我!他后面就说电脑我不管了,你和他们说吧!他们和你谈!后面那几个讨钱的人来了,我叫来的人冲上去先把他们给拿下了!我就给欠我钱的人说"你自己说的电脑你不管了要我和他们谈,现在我已经谈好了,他们不管了!然后我就上班去了!(那时是晚上,我在外面做兼职)
过了几天他又给我打电话要电脑,我说好!你还我700元,再加上我请我弟兄们吃饭,坐车,抽烟花的将近500元,也就是1200,电脑我就给你!因为事情是你引起来的,我都说把钱还我电脑给你了你还不干要讨钱的人和我谈,摆明的就是要从我这再诈点钱么!
后面就出现现在的事了!他又给我打电话说什么我这属于偷,要去派出所报案!郁闷死我了!
请问法律专家我这属于盗窃么?后面多要500元属于诈骗么?
我该怎么办呢?
那如果他要真的是去报案了,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啊?不会把我给判刑了吧?

只构成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违法和犯罪是有区别的,构成犯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说,过马路闯红灯只构成违法,而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判刑。
退一步讲,即使是构成犯罪的话,也只是叫敲诈勒索罪,而不叫诈骗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1000元至3000元。数额巨大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
这就是我说的,针对这五百元钱,不构成犯罪,金额不够。
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还要满足以下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这一定义,相信你自己也可以看出,你这个事跟诈骗罪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首先你所做的一切还没有触及犯罪。你们属于经济纠纷,你可以说是他把笔记本电脑抵押给你的。那500元肯定不能要,不然处理起来更麻烦
最好的办法是让他还钱,退给其笔记本电脑~

找社会上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本来就是违法,所以后来的500元当然是不能要,而之前你们之间有经济上的纠纷,你去拿(偷)笔记本的本意也不是非法占有,而是为了要债,所以不能构成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