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谁来陪赏非机动车的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41:30
机动车主称他的车交强险只管人,不管车是这样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1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
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