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少交物业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26:26
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很不好,特别是保安问题,天一黑,或者天气不好,保安就往屋子里一呆,小区门口的升降竿长期是开着的,人员车辆随便进,根本做不到合同里说的监督管理闲杂可疑人的出入,就这个问题我向物业公司反映了很多次,到现在快2年了,一直没解决,这回要交物业费了,我与他们协商能否少交,物业不同意,这种情况,我能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减少物业费用吗?是不是只能由于物业保安管理不好,并且必须给我造成实际损失后,我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签定的前期物业,回答的朋友别说要成立业主会后才能怎么怎么样,因为那是要时间的,还有,日常在小区从事管理的哪个大妈,没有物业管理资格方面的证书,问什么关键问题都说做不了主)

根据你说明的情况,之前已经发生的可能很难减免了,除非你和物业公司的人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可是目前就你的情况来看,和物业公司达成意见好像是不太可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到目前为止物业管理费是不能减免的,除非像楼主自己说的,提出物业公司因未提供合格服务而导致业主遭受损失的赔偿。

现在能做的就是将楼主看到的现象进行记录(照片或视频等),以及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一起去找物业管理部门(一般式房产局的物业管理科),要求他们能够督促物业公司降低物业管理费,这样做至少可以达到以后物业管理费降低的可能。

可以建立临时业主委员会,有临时业委会提出解决方案,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由临时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也可以找社区、接到前来帮助解决问题。但不能私自不交物业费。

我也真想告诉你规定上、程序上、法律关系上等等不管什么上来讲业委会都是必须的,但是业委会又非常“虚”,所以您的困难想解决比较困难,其实是非常困难。明确来讲:没有好办法。
从您的描述来看,物业公司的领导比较困难--------思想认识和整个人生观等等;而您又不愿意浪费时间,看来只能政府的领导出面了,希望您能有足够的人情关系影响到大领导要么换物业要么换物业领导

继续不交,让物业拿出这2年物业费的公示,看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了,小区如有经营收益,是可以冲抵业主物业费的,但是要2/3以上业主签名。鼓励小区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炒掉物业公司.或者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媒体求助。

你要是去起诉,可能时间要长很多。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并经物业是开发商签订的。要是开发商不给你解决,只能联系其他住户一起起诉物业以及开发商,要求起物业撤出或是少交物业管理费或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再找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

不知道你们小区有多大,入住了多少了。《物业管理条理》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