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的苦恼与困难。急!急!急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32:22
我是下岗的,今年五月19号去烟台芝罘区的保安公司做保安,我是23号正式上岗的。应聘时说是试用期一个月工作800元,一个月内没有休班,一个月后签合同工资涨到900元,交保险(5金1险)。可是干了一个月后我们去公司找他们签合同,他们又说改了现在不签了,要6个月后才行。我开始分在西郊的水厂,他们说从第2个月起每个月有50元的补贴在那里干了4个月也没有给。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歇过几天班加班费还没有每天的工资高,不加班还不行,不加就扣钱。每天多干的4个小时一个月下来才给300元。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休班也没有国家规定的几倍的工资。我是上的大夜(从下午7点至第2天早晨7点)也没有夜班费。干到10月14号我下夜班,到保安公司报道本月15号又分配到新桥集团做保安(上的是下午3点至晚上的11点)还是没有夜班费,我干到这个月的25号在班上的时候,班长带了个新人去了,突然告诉我公司叫我回家待岗,我不知道什么原因。第2天我去公司问人事部的陶部长她说什么也不知道。我又问徐队长他只是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我问公司的张经理我违反公司规定了吗?他也只是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其他的什么也不说了。我也问待岗待多长时间?他们都说不一定,可能几天也可能是长期的。我问有没有待岗工资?他们肯定的回答是没有。我应该怎么办???去劳动仲裁告,应该怎么告???急求懂得这方面知识的高人给指点迷经。
在水厂时按规定我们每个月有4个休息日。他们以没有人为理由不叫我们休息,应该每班次6个人上岗可是只安排5个人上岗。工资待遇和以前一样什么都没有变,是不是一种剥削??

你说这些情况最好是找到一些证据,文字材料,然后去仲裁问一下。
现在就没有剥削了,只能说工资待遇不合理.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