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二百元怎么算利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27:00
借了别人200元.
2005年借的一直到现在2008年.
请问利息怎么算.
我现在要给他多少???
请专业人士给个答案
谢谢.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没有约定的话。

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