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39:47
摩托车撞上行人。摩托车手续齐全,没有喝酒,行人在机动车道上。
请问主要责任在谁?
责任该如何划分?
当时是下午6:30左右,天已经黑了,行人应该走的是人行横道。
这样又该如何?

责任划分不好说,交通法那样规定的,但是人的生命权是第一。责任划分是他以辨别行人动态不够,采取措施不力,车辆超速等问题给你划分,还有根据民法有关规定,你有无过错的民事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5,5,负担差不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75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首先,按道交法规定,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至于是不承担责任还是承担10%,关键是看对方的受伤情况,如果对方没有受伤或者是轻微伤,那你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对方重伤甚至死亡(或者对方和交警部门有什么关系),那你就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没有1%~9%这一说

其次,这还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按照你的说法你没有责任,可对方不一定认可你,如果双方各执一词而且证据不足的话,交警就要按照责任比例划分了。有可能判决他全部责任,或者他主要责任或你次要,或你们俩同等责任,责任比例分别是你负担0(就是上面说的10%那种情况)、30%、50%。具体怎么划分关键在交警,所以负责判决你们这个案子的那个交警你一定要打点好,这地方你花一点钱,将来你可以节约一大笔钱!

责任认定来说即使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使人员都会承担部位的责任,而且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进行操作,交警则是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现场的证据来确定责任。在没有看到相关的证据的材料下,是不可能区分责任的。
但是根据我处理的交通事故来说,行人即使违法了道路交通规则,交警部门仍会将责任分到机动车驾使人员身上。
如果对方不是受很大伤害的话,可以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再到法院进行处理。法院处理的话很麻烦,一般一个案件在法院处理,如果完全处理完毕的话,最少三个月。建议调解。

摩托车是正常行驶,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