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然后逃逸后被抓回应判什么罪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16:29
我有一侄子,喝多了就在家里睡觉,接到朋友电话去打架,用砍刀将受害人之死,然后逃逸,在广西因诈骗被抓回。请问能受到怎样的判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
  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
  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
  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还有诈骗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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