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后,对外支付部分货款后,要支付部分佣金给国内,可以吗?财务上如何做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08:46
贸易公司受国外客户要求,支付部分货款(小于进口报关金额)给国外,并将于下货款(40%左右)付给其指定的国内公司,这样做可以吗?我们财务说低于10%可能可以,太高的40%不可以。但其国内公司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按理论上分析是可以的吧,特此请教高手。
谢谢,解答。但还有疑问,具体是这样的:
比如我们收到国内买家人民币100万,
其中按进口报关金额对外付汇人民币55万(没有多付汇也没有少付汇),我们留5万佣金,还余下人民币40万,按照国外卖家指示要付给其国内指定公司,该公司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做帐的。这样可以吗?跟国家外汇管制应该没什么关系的吧。
再请教!

理论上也是不行的,因为我们国家有外汇管制,进口货物必须对外付款,你们财务的说法是正确的,少付一点可以,但多了不行;

现在进口付汇核销也管的很严,不能操作的;

建议让你们的供应商自己解决他们的佣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