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间离婚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4:17:20
丈夫在婚前就已经欠了2万左右,后来结婚时候,男方父母为了给我们结婚和偿还他们自己的债务,又用房子贷款了13万,房子是丈夫爸爸的名字,另外和亲戚朋友借了3万多。在结婚之前,妻子只知道男方父母跟银行借了8万用于装修房子和结婚,并不知道全部的欠款数目和实际用途。
婚后,丈夫还是有欠钱的习惯,大概在2万左右,无欠条,具体数额没有票据支持,只是别人口头说的。但是所借的钱妻子并不知道,只是事后要债了才知道。另外妻子暂时没有工作,丈夫平均每天给妻子20—40不等的金钱作为妻子每天的开销。另外男方家比较贫穷,男方的妈妈有尿毒症,医疗补贴一年有6万,但是不够她的开销,男人家人本身就会自己在外面借钱度日。但是老婆婆却口口声声说为了我们才借钱。
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妻子需要偿还多少债务,还有那些是和妻子没有关系的。如果男人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诉讼离婚吗?
还有老婆婆他们欠的钱我需要还吗??

首先要分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才有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而负的债务,包括婚前所欠为了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
从上述初步判断,用于装修房子和结婚的8万是夫妻共同债务是确定的,其余的婚前债务如果男方能够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婚后的债务,则需要女方证明男方的债务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婆婆家的债务,一般是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夫妻应当承担其对男方父母应该承担的赡养责任。

只要感情不合,任何一方都有权起诉离婚。

债务要不要夫妻共同承担,关键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会让妻子责任的,如果涉及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可以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这婚不好离,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欠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妻子不知道的属于个人债务,问题是在证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