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原供销社经改制为公司,请问我母亲应向那里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2:34:20
我父亲在西安供销系统有三十年工龄,于九二年病逝,母亲农民无业一直艰难度日,原供销社一直隐瞒政策,最近才知道2000年就有了《关于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的文件,现原供销社经改制为公司,请问我母亲应向那里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以前未领的能否要求补发?望热心人士给年迈的母亲指条路子,不胜感激!
今天打了西安市劳动保障局的电话询问,工作人员问九二年父亲去逝时母亲多大年龄,说像这种情况,母亲当时要够55岁才可以。当时母亲五十二岁,现在已经68岁。我不知道他们这样说有没有政策法律依据?

很同情你母亲的遭遇,原供销社经改制为公司,它是否能承担你母亲的这个困难补助的责任,看来有点难的,我建议你:

1)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写信反映此事(县政府、省政府)或者直接去上访

2)向原供销社的上级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去上访

3)与现在的公司进行联系,看看他们有什么说法的,因为改制的时候一般都有上级部门与他们有改制协议的,其中规定了要做到什么的,然后在根据情况来看什么办

4)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大环境,你应该知道要办成此事十有点难的,但要看你们家人的信心、决心有多大了,原供销社没有执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有关规定,绝对是错误的,你完全是有权利来争取你母亲的合法权益的,你还可以提出困难群体的司法援助的,有了他们的帮助,办起来会顺利许多的,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媒体提出这个问题,寻求他们的帮助,一定要多管齐下,看看哪一条路走来比较顺

但愿能对你有所帮助,我们上海的单位是每季度发一次的,但是每个季度家属都要提供一下遗属健在的证明,就是出示一下户口本与身份证的

还有你还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一下,是否可以解决此事?你当然应该提出补发以前年度没有发的部分的喽!!

我们现在的问题和你的一样,想知道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