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19:21
甲从乙贸易公司买锡,乙贸易公司的锡是从马来西亚进口的.1982年4月,甲乙之间签定了甲从乙贸易公司购买50吨锡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乙在1982年年底之前分批向甲交货.货刚交到一半,马来西亚发生了暴动,导致锡的价格上涨了3倍多.此时,乙贸易公司基于马来西亚发生了巨大的情势变化,主张合同的内容应该进行合理的改订,即乙公司想上调售给甲公司锡的价格.问题一,这样的主张在法律上会被认可吗?问题二,在上述背景情况下,乙公司除了主张改订合同内容之外,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吗/?

1、此事不可依情事变更要求修改合同,乙公司要求变更合同价格的请求只能经家公司生效后方可进行。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情事变更原则。
2、本案可依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知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是如何约定的。

个人意见:
1、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
2、如果不能,找第三方仲裁。
3、上法院。
应该来说这个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要提供法定的证据。

情事变更在国际上是有采用的,但是要靠仲裁员认定。乙方也可以以不可抗力来主张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