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下面2种情况算不算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2:51:39
问题一:原本我看中了一个写字楼里的公司隔出来的2个作为出租房屋中的一间(以下用666号房表示),但是一开始那里面还有人在住,于是房东让我先将另一间(以下用888号房表示)先租赁下来,等666号房的住户搬走后便可让我直接入住(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认识,我在合同上只注明“如果我想换房,便有优先换房权”)。可是当666号房的房客退了房以后,房东却完全不理会我的意愿,直接将666号房以及整个客厅全租赁给杨红娘婚介所当作办公室使用,还放话下来说,如果你能出价比他们高,我便将他们赶走让你用。我觉得这是房东肆意提高房价,并带有欺诈行为!请问这属于房东违约在先吗?

问题二: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我妥协了房东答应帮我把房间转租出去,然后在将剩下的钱退给我(直到房子租出去前的所有房租都算是我出。),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我要边住边让他出租(这点他现在耍无赖,拒不承认,说是我后面才这么和他说的!荒谬之极啊,人的脸皮怎么能这么厚呢!)。直到12月8号,我因事得去武汉一趟,并表明我几天内就会回来。他说让我将钥匙先交给他,以免有人来看房间时不能入内(房间钥匙只有一把),于是我便答应了,并把我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搬了出来。这下可好,当我12号从武汉回来时(有火车票为证),他却硬说是我向他退了房!并以此威胁我说是我违了约,最后打算用合同上的漏洞将我的钱全部吞完(期间我曾好几次找过他想好好商量解决此事,但是他却下定决心打算将我的钱全部吞完!并且一次比一次无赖,完全将事实颠倒!还总喜欢拉旁人来进行所谓的“评理”!完全将他的那套拿出来迷惑别人!)!在此我想请问一下,这算是我的违约吗?或者这可不可以算是房东的侵权与欺诈??谢谢了!

PS:从头到尾我在那个房间里就没住超过半个月,而合同签的是半年!那个房东还很强硬的让我去法院告他,完全耍起无赖来!我曾不只一次的给重庆630打过电话,每次都说要给我上报,但我估计他们因为我是外地人的缘故,并不打算帮我!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协议还在我手上!

第一个问题:合同没有说明的很具体,属于存在误解还带有欺诈性质,所以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以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或撤销

第二个问题:把你的证据收集好,直接起诉他就可以了,直接告他违约,追究法律责任

ps:你不会一次性交了半年的租金吧?!一个人在外地要小心些哦。
最好找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