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的时效是怎么算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07:28
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这个60天是怎么算的阿?

如果没有签合同好几个月了,现在要求双倍工资,算不算超过时效?

谢谢!

不算超过时效,因为你还在职,你可等到哪天要离开那家公司时再索赔。等你离开公司提出索赔公司未未同意后60天内必须要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然要提供必要的在职时间的证据。到时你可获得可观的双倍工资,当然你现在也可提出索赔,但前提你是不想再做了,否则再做都没意义了!。

不属于,应该在辞职后一年内主张

现在改了,看看27条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3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