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所得利益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06:18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协议归我抚养,孩子户口在前妻名下,我的已经迁出。孩子每年春节都因为户口在前妻村里而分到些许钱和物。请问,这些钱和物归谁管理和支配?

1、“这些钱和物归谁管理和支配?”:这些钱和物是分配给孩子的、是属于孩子的财产,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由孩子的监护人管理,但如果要“支配”:就只能用来为孩子的利益才行。无论是父或母,都无权擅自花用孩子的钱,即使是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把孩子的钱花到了孩子利益以外的事情上,也是违法(比如,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把这钱赠与了孩子的妈妈或者是姥姥姥爷等):其他监护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擅自使用孩子财产的行为。

2、你的情况:
(1)因为孩子归你抚养,这些钱物按理应归你直接监管,你有权向她索要,如果她不给你可以起诉。
(2)但,现实中,那些钱是她替孩子领的,她很可能不愿给你,如果你为不太多的东西去起诉她,可能也伤了感情。

3、建议:
(1)你或者每年都将孩子分到了多少钱和物的底细打听清楚,然后每年向她要一次,她不给也可以,让她给写一个每年都有多少钱和哪些物的清单,等孩子成年后向她索要,没有就让她赔偿。如果发现一次钱或物被她使用了:再去法院起诉请求以后由你来替孩子领取、保管。
(2)也可以直接找她要求由你来领取,以前的钱不再追究、 以后的她不能再管。她不同意的可以拿出孩子以前的钱被她花费的证据,到法院去起诉她。

由孩子自己支配,如未满18岁,将钱存起来,监护人无权使用。如孩子患病、上学等教育问题可以使用

1、归孩子所有。
2、根据协议应由你代孩子管理。

理论是应该孩子自己支配 监护人只是暂时保管的 为孩子的利益可以使用
实际我们国家小孩的钱 一般都是家长使用的 不论是不是为了孩子
根据你的说法 你可以找你前期要孩子的既得利益 因为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有权利要求你前妻返还孩子的既得利益 你当然有权支配这些钱物
希望能帮到你!~
PS 如果还不清楚的话 可以给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