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还未生效,押金能否收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02:57
我和房东与08.12.28签署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起租日是09.1.18,租期一年,协议书上的签署日期填写了09.1.17。房租为押一付六,我于当日(08.12.28)支付房东押金(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
在08.12.30日,由于有其他原因,我不想租这套房了,和房东提出想解除协议,并自愿按日租金来支付这三天的房租,请房东能退回我的押金。
这时,房东不愿意,说我违约在先,押金相当于违约金。
请问:我能否收回押金?协议还没有生效,押金是否应该退回?如果我想起诉房东,是否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不能退回押金,你现在交的押金其实是定金,如果你不租房子,属于违约,押金不退。你不能起诉房东,因为合同签订日期为09.1.17。合同没有效力。
你们最好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