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因花钱而分手,大家说我做的对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7:48:16
我和我前任女朋友都是大学生,虽然我是城市人他是农村人但是我们在一起不管干什么都是我掏钱,我本来就没多少钱,自己都不够花但是他也不是那种没钱得女孩,可我们一起哪怕是买平水,买个冰糕买个方便面他都没有主动掏过钱更别说花钱多的时候了,我实在受不了他这样,他越这样我越反感他,还有我们好得时候我就不是特别喜欢他只是对他有些好感但到后来都感到反感她一眼都不想见他,相处不到两个月我就跟他分手啦,分手以后我还挺高兴的!我觉得他一点都不懂事,一点都不体谅关心我为我着想,我觉得我不值得和这样得女孩在一起,我这么做对么?

如果将来你走出社会了,要追一个女孩子,理论上都是应该你掏钱的,但是如果这个女孩没有帮忙掏钱的意思,这样的恋人不可取。

何况你还是学生,在彼此都还没挣到钱的时候,买东西女孩子应该帮忙掏钱的,这里考虑到一个很现实的东西就是钱。

所以,如果你的女孩与你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想掏钱或从来没有要挣钱的意思,你的分手应该是正确的,之所以是正确的是因为那个女孩在定义爱情的时候忽略了金钱的含义,金钱对于我们而言那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东西,爱情如果提到金钱就感觉很虚伪,但是如果为了爱情你连金钱都不要了那又是不现实的。

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她怎么想?
如果她想帮你附钱,却又怕伤你的自尊才忍住没给呢?
你只是单方面的发表你自己的论点。
你心理认为你的女朋友只是为了有个免费提款机才跟你一起的话。。
你把自己当什么了?
你把她当什么了?

我觉得,女人花男人钱是天经地义的事。。。
你没本事找什么女朋友?因为钱而分手 你对她的爱能有多深?

楼上的话,本人不赞成。
不过楼主你可以换个思维去看这个事情,比如现在嫖娼的市价差不多是100元一次,你用在她身上花的钱除以和她做爱次数,结果小于100的话,你大可以继续和她保持联系。如果大于100,那你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还不如嫖娼来的划算。

也许她就是那种认为男孩子花钱理所应当的人。这只是个人对爱情的看法,既然你觉得金钱比你俩的爱情重要,分手了就对了。而且现在已经分手了,就不要在去想了嘛。也许会出现愿意体谅你,和你一起计算着花钱的女孩。

哥们我支持你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既然已经做出决定,是对是错坚持下去就好
不要瞻前顾后的,那样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