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的立案时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49:02
本人从2008年11月上旬向立案庭递交了离婚诉状,到目前还没有立案,请问离婚立案时限是多长,有没有离婚案的结案时限?
谢谢回答,我还想问一下“立案有没有时限”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 离婚案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审限为3个月。

  2. 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限为6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审限为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限为6个月。
以普通程序从立案后说起:
15天答辩期,同时给予至少30天举证期
以上期间,对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期间不计入审限。
一审在6个月内完成,但经院长批一下,就可以延长6个月。
离婚案必须进行调解,而且一般一审会判决不离。如果你在15天内上诉。二审期间3个月,院长批准可以延长(无期限限制)。
二审分以下情况
1、如果维持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生效后,你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离婚诉讼。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
2、如果二审认为可以判离,但财产小孩纠纷达不成调解意见的,二审一定要发回重审,不得径行判决离婚。

重审案件按一审程序,又是6个月+6个月的可能延长期。
重审肯定是要判离的。对方可以15天内上诉。
二审期限同上(3个月+批准的延长期)。

此时,二审是要维持一审判离的,生效。

你好朋友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分手后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分手以后,就别再做朋友,如果还可以做朋友,那只能说明没有深爱过。是朋友就需要关怀,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要选择分手??一段感情、一程路、一起走过,太多的喜悦和感动,太多的无奈、心痛,从真心相爱到彼此伤害,到了分手的那一刻,还能够做朋友吗? 如果能,一定是没有真的爱过,或者,是一个人委屈求全的结果 感情没有闸门,不是一拉就能关闭的起……两个人很难同时相爱,更难同时都不爱了……心中没有爱、没有恨,淡漠了心中的悸动,才能够成为朋友。恋人那么近、朋友那么远……做不成恋人,或许他会说就做朋友,可是车明明开走了,就算再次回到原点,也是不一样的时间了……不一样的人物,不一样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