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05:11
本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定我全责,伤者骨折;第一次住院1个月,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期间1个月护工费)2万左右我全部垫付,第2次取钢板手术费用伤者自己用医保卡支付了.伤者为退休人员,现在协商解决发生矛盾具体情况是:
1:伤者拿出一个聘用合同,要求赔偿误工费.
2:伤者讲第1次手术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又请了3个月的护工,要求赔偿.
3:伤者要求第2次手术的所有费用要求赔偿包括医保卡内的费用.
至电保险公司得到:
1:护工费只能赔偿2个月740元/月
2:医疗费用只限医保范围(但我看住院清单上有1万多不属于医保可报范围)
3:退休人员没有误工费.
4:医疗费用不可以用医保卡不予理赔.

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是好,,自己本来也有打算自己赔偿点,但算下来自己要赔2万多了,拜托各位好心人!!!
如果通过法院解决,赔偿的金额保险公司是否全额赔付?寻求最好的解决途径!!

1.聘用合同应该可以的,保险公司承担
2.伤者说什么是不管用的,需要看出院证明上的医嘱来确定护理费,如果没有,看伤情,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3.保险公司只承担医保范围内的医药费
4.2次治疗的费用不能超过第一次总医药费(也是医保内)的30%
5.伤者用医保卡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公司需要医疗发票,这个不需要赔偿他,因为他也没花钱。
6.退休人员也有误工费,按当地平均标准,郑州是31元/天

通过法院,有判决书,记得不是调节书,是判决书,保险公司应按判决书执行,不然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醉之祸
只有当生命被逼迫到最后的边界,一切才变得深刻。 ——题记
“让开——让开——” 急切的声音打破了医院走廊的寂静。
三个血肉模糊的人被分别送进了三间手术室,手术室的门沉重地关上了。
是谁摧残了他们的生命?
手术室外,人们议论纷纷……

饭店里的他,特别兴奋,因为今天是夫妻俩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
一向体贴他的妻子红光满面,一向懂事的儿子欢天喜地,妻、儿频频向他举杯。
平日里,一家人难得如此高兴,大家免不了多喝了几杯。
九点了,一家人在街上摇摇晃晃地走着。父亲醉醺醺地说:
“儿子,高兴吗?”
“高兴!”
“等下次攒够了钱,我们还去。”
“爸爸真好!”儿子一高兴,跑到了街道中间。

吱——嘎——
一辆出租车紧急刹车,在儿子身前0.5米处停了下来。
“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乱穿马路,找死呀。”司机骂骂咧咧地说道。
“儿子,你没事吧!”妻子抱着惊魂未定的孩子到了路边。
“没事的,儿子,过来,爸爸牵你。”
一家人依旧摇摇晃晃的在街上走着。

他们的家,在一段斜坡路上,安全通过需绕到前面5米人行道处。
父亲嫌麻烦,儿子图方便,想要横穿公路。
妻子却有些犹豫。
“怕什么,司机会让我们的,这么一点路,一会儿就过去了,不会有事的。”丈夫拍着胸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