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用他人名字,去了美国,并获得绿卡,现在回国了,绿卡失效,想用自己身份,再去美国,能被查出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42:28
曾经用他人名字,去了美国,并获得绿卡,现在回国了,绿卡失效,想用自己身份,再去美国,能被查出来吗?能获得合法的签证吗?
还是想去美国移民的,如向大使馆说明,是在中国说,还是在美国说,另外,原来那个名字,曾经把女朋友也带过去,她也得到了签证,后来分手了,回国后,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还有了孩子,那以前的婚姻怎么办?

看你的运气,因为拿绿卡时有按手指印,现在去美国签证也要手指印,就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查,如果不查,那问题不大.

哦,你如果想移民的话,那手指印肯定查的。。。 机会不大了!但还是要看你当时用的人名字去了那里是如何拿到绿卡的情形。 这个你要找专业律师来办理了!

通常是不行的。如果让美国移民局知道你有欺骗行为就麻烦了。
有一个 办法可以试一下:如果用他人的名字是A,自己的名字是B,找公安局开个证明,说是你的曾用名是A,现在改成了B,A和B其实就是一个人。不过相应的给美国移民局审查的文件要和这个衔接,包括名字变更的时间,不要露出破绽。

你的问题好复杂啊!!!基本是不可能用你自己名字获得合法签证了.

你大可去美国大使馆领事处说明情况就可以合法获得签证了,当然,可能需要你提供N种公证,但为了你以后,你还是麻烦点吧

你真猛! 给我签名吧!

您真能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