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20:08
原单位给我建立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后来我工龄买断,其间2年未缴纳也未提取过公积金,现在又到一个新单位,新单位又给我建立了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按月缴纳公积金。请问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能否合并在一起,需要什么手续,是否用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填什么样的表格。

新单位和原单位的公积是可以合并到一起的,合并到您新单位的帐户。

如果您的新单位和旧单位同为市管,在同一城市,是自动合并的。

如果没有自动合并,则需要新单位为您提供一张公积转移开户证明,证明上写明您新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和为您开户的您的个人公积金帐户,将这个证明交给您原单位,请他们把您旧的公积金转到您新单位的帐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