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职务的免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16:57
村长的免除是否由镇领导决定,否应书面通知其本人或村民?
具体情况是其在但任第七届村长时与村里其它两位领导共同贪污5000元,平均每人1700元,经法院判决其范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此事正好发生在第八届换届稳选举时,此人在第八届选举时又被选中。现镇里以其范贪污罪为由,将其职务免除,但镇里没有做出任何书面通知其本人或村民,只是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其本人。现镇领导又指派一代理村长,也只是镇领导的决定,没有经过任何村民会意,这是否合法呢。我想请教的是1、该村长是否应该被免职呢?2、村长被免职是否应当经过村民会意呢?3、是否应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本人或村民呢?4、镇里设置代理村长的程序是否合法呢?请大家给予指教,谢谢!!

村政府是基层组织,领导人的产生由全民选举产生,其他单位无权干涉。所以说,一旦他再次被选举,即使是法院有判决书,证据也实际存在,镇政府也无权罢免村级干部。
现实中就有村干部在监狱办公的情况。如果要改变这种情况可以有一种办法,全村的村民代表联名申请重新选举,如果他还能当选,那一点办法也没有。

村长一职应由村委会选举产生、罢免,镇政府无权指派、罢免。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镇里指派的代理村长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再者,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故不影响职务的任免,就算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只要村民选举多数通过仍可任村长。记住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一级行政机构,不是政府的一部分,是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