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的问题 法律专业人士进 非专业不要混淆视听 谢谢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33:38
我在5年前,被人群殴, 当时年纪小 胆子也小 也不懂事
就没报警 直接离开了 后来去医院耳朵缝了15针。

事情已经过了五年了 我没有去验伤 也没有再次报警,
据说当时有群众报警了。而后警察也到了现场, 这些是我后来听说的
我想问 警察到现场之后找不到受害人能立案吗?
现在还能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吗?

根据《民法通则》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是一年!所以你要求他们赔偿已过了诉讼时效!

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角度,经过两年的也不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所以现在已无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你当时没有报案,也没做伤情鉴定,无法证实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应该追究因为情况轻微,也是在三年以下,已过了五年,也过了诉讼时效,无法追究打人者责任!

诉讼时效过了,没办法.就算当时他们的程序有错,也同样的诉讼时效问题,你没办法了

在民事诉讼法当中 你这个情况 已经过了 追究期, 所以 不能在被立案!

法律有个追究期限的,

比如A在5年以前偷盗B家的财物,造成较小的财物损失,(3000以内在法律上称为较小,1万以上被称为金额较大,当然了也包括8000块钱)而A偷盗成功以后 躲避了法律的制裁 那么A在这5年当中没有别的事情,就没事了,你就算是去投案自首 警察也是会给你上一堂课,不会劳教,也不会罚款,

希望以后经常看看法律讲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