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试用期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53:53
我刚来这家公司,试用三个月,要到1月底才算结束。可是我们一月中下旬就将放春节假期,回来就是二月份了,那么我的试用期会顺延吗,还是试用期就结束了,回来上班就算正式员工了?

如果你的试用期在1月底结束,那无论春节期间放假与否,都不应该顺延,试用期的计算与节假日无关;也就是说,如果是正常转正的话,2月份回来上班时,你应该是转正了,并且开始拿转正工资。

如果单位要是提出试用期顺延的话,一定要让单位说出正当理由,要证明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行;而且你一定要注意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年限是怎样的;因为劳动合同的签约年限不是,对试用期的约定是有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看你劳动合同签订时试用期的期限,如果是三个月,2月份应该转正了,但是工资应该是发放2月份工资时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