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法律是否有规定2万元借款的借条还款期即欠期是否不可超过2年?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4:53:44
我朋友07年5月向我借了2万元,当时写了个五年还款期的欠条,可今天我另一朋友说此借条还款有效期不能超过2年,要我找借钱的朋友在09年5月重新再写后续未还清款的欠条,否则07年5月写的从09年5月始会无效,请问从法律角度看是否如此?该怎么办?朋友到目前还有1万元未还清.

你第二个朋友乱说的。
他所说的2年有效期,是从5年期满后开始计算,也就是法律督促你在期满后,尽快伸张权利。
所以07年的5年后是2012年,也就是到2014年,你都不主张权利,法律会认为你自动放弃,就不再管你了。

还欠款五年,即2008.2009.2010.2011.2012年5月还清,时效到2014年5月。

应该是你的另一个朋友搞错了,不可超过二年,是指你的朋友到了2012年5月还没有还,你就有二年的诉讼时效,即如果过了2014年5月,你的朋友还有没还,而你也没有向他要,在法律上就当你放弃2万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