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人划分和伤者医疗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03:32
2008年12月31日,我驾驶家用轿车在丁字路口自东向西左转弯时,与自南向北直行的摩托车相撞(该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对方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右小腿骨折,我汽车的保险杠撞碎,前盖变形。当时我拨打了120和122并报告了保险公司(我的车保了全险)。我同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4000多元的医药费。现在对方一直要我继续垫付医药费,但是我已经没有能力继续垫付了。有如下问题:
1.我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对方没有驾照或者摩托车无合格手续,能否影响责任的划分?
2.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还未划分,我是否有义务为对方垫付医疗费用?国家有无法律的规定?如果我是主责我是否有义务为对方垫付医疗费用?国家有无法律的规定?
3.对方做手术使用了接骨钢板和钢钉,这两项共计7000多元,是否属于医保范围的?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赔付?

你负的责任由交警勘察现场情况 然后根本事故描述过程 整理之后做责任划分 对方是否有架照或者合格手续不影响事故的责任划分

关于垫付的法规我不清楚 不过经济不能承受 他也不并能强制执行垫付 责任的划分不明确的情况下 任何人找你要的钱都不合法

普通的医保不承担手术费用 普通医疗保险只包括一小部分 门诊费用 检查费用 和医药费用等
住院的话 要有住院保险单 手术就要有手术方面的保险单 分类比较明确

1、如果你的车有交强险,可以有保险公司垫付。
2、交强险是在限额内全赔。
3、如果你的车有第三者商业险,应该够了。

1、交警会认定事故责任书

2、保险公司应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