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问题!!甲、乙、丙三公司商定:甲以实物作价2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30万元出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48:47
38.甲、乙、丙三公司商定:甲以实物作价2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30万元出资,丙以其专利技术作价10万
元出资,共同成立一生产型有限责任公司。后来,乙实际只拿出了25万元。请问:
(1)在现有条件下,该有限责任公司还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丙能否追究乙的责任?如果能,追究其什么责任?请说明理由。
(3)请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提示:根据公司规模大小,股东人数多少设计两种模式)

(1)在现有条件下,该有限责任公司还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可以成立。公司法规定成立有限公司,如果由多个股东出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显然你们符合这个要求;
(2)甲、丙能否追究乙的责任?如果能,追究其什么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出资没有达成预先计划的要求,这要看你们是否签定了出资相关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受法律保护,甲丙可要求乙方履行合约。当然变通的方法也有。
(3)请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提示:根据公司规模大小,股东人数多少设计两种模式)
答:给分太低,这个活太费时间。你的期望如此高,建议去找当地的咨询公司吧。他们比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