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2:14:46
本人在08年11月份的一天下夜班的时候,骑电瓶车不小心撞上了一个沙土堆,造成面部严重受伤。具体情况如下:1、沙土堆是一个施工单位白天维修自来水管道后,未及时清理留在路面上的,且未有任何警示安全牌。2、本人虽然当时是走在逆行的车道,但原因是路对面正在由房产公司开发房产,右侧道路在夜晚正常有工程车行驶,而且路面上也不整洁。3、当时是夜里11点钟,且下有雾。4、经过交警最后认定是由本人负主要责任。5、目前施工队仅仅支付了本人前期的医疗费用7000元。6、经过治疗后,面部留下严重疤痕,需要后续的整容手术(本人为女性),且牙齿有4颗当时已经松动,经过咨询后,牙神经已经坏死,需要在一年后更换。就以上问题,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助解答一下,我是否可以就后续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要求相关民事赔偿?交警队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人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谢谢!!

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果可以评定上伤残等级,再计算所有的损失,按比例要求施工单位给与赔偿。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总的损失。
交警的责任认定是合理的。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会比较公正。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由法官裁决。

我觉得你的行为是属于自己不小心,因此交警队裁判你主要责任,如果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觉得你胜诉的率是1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