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残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5:36:44
我母亲与他人再婚后,对方子女不断要求双方离婚,并两次殴打我母亲致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准备将其子女诉之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有几个疑问想咨询下律师。__
一:因我母亲为粮食局退休职工,每月有低保400元,并享有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期间共花费8000余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5000元。自费3000元,请问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能否纳入赔偿?(是否可赔偿请具体指出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前发过这个问题有律师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那是否可以认为,假如我明知你有医保,我打你一顿,你报销了,我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二:我母亲共两姐妹,上有一老母亲,我母亲低保只够自己生活,伤残后无法从事劳动,无其它经济来源,而我外婆需我母亲两姐妹赡养,费用两姐妹平摊。请问我外婆的赡养费用是否可纳入赔偿?

三:我母亲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是否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可以,赔偿额度在多少范围之间?

赔偿是可以要的 但是二、三条赔偿费没
你这其实不需要钻死牛角搞伤残
你这是被人打伤 可以做损伤鉴定 一般来说能到10级伤残的损伤都能达到轻伤

按轻伤害的案件处理的话 医药费全给 另外的钱双方谈 不成就关 轻伤害可以刑事拘留,

回答全是肯定的!都可以要求赔偿,你母亲的医疗费不论有无医保,都应要求全额赔偿.说到归总该赔多少,我个人认为少在三万,不过我不是律师,请详细向你当地律师咨询,这类案件,应早去律师事务所而不是在这里问,没多少律师白干不拿钱的!

一切费用都由他们承担。十级伤残的赔偿办法是;伤残补助金是本地职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资。伤残抚血金12个月工资。这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