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章的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8:13:09
法律期末考试,有可能会考到这个概念,为什么我就找不到呢?法律规章的概念是什么啊?拜托知道的告诉我一下哦~~~~如果有其他的比如法律规章的特征之类的也发一下~

法律规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连在一起使用。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首先请注意,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规章”这样的一个词汇。
法律就是法律,而规章就是规章。

通常所说的规章,特指行政规章。
· 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简言之,行政规章有两个制定主体,第一是国务院的部委,第二是省级(当然包括直辖市)政府和省会城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是行政规章的一类,就是指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
· 地方政府规章与上同,也就是行政规章里的一类,是由省级(当然包括直辖市)政府和省会城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呵呵,法律是法律,规章是规章,虽然都是法律渊源,但在制定、效力、适用范围上都有很大的区别,是不能统称为法律规章的。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行政规章
(七)军队规章和法规
(八)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

法律: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