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他人要注意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7:51:01
我公司有两张银行承兑汇票,现在要背书给别的公司,请问我以下的操作对否:?
1、第一张是 出票人:A公司;收款人:我公司,我是不是在这张汇票反面第一个被背书人签章处盖上我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就行了?
2、第二张是 出票人:A公司;收款人:B公司,B公司在汇票反面第一个被背书人签章处盖了B的印鉴章,我是不是就在第二个被背书人签章处盖章?
这怎么体现连续呢?
3、盖好章的汇票转给他人要有什么手续呢,把汇票正反面复印一下让对方签个字就行了吗?
写的比较多,希望耐心看完,指点迷津
我好象写错了,把上面的"被背书人签章处"改成"背书人签章处"
那么,被背书人这一拦要填吗?还是盖章什么的?

1、第一张是 出票人:A公司;收款人:你公司,你在这张汇票反面第一个背书人签章处盖上你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就行了。
2、第二张是 出票人:A公司;收款人:B公司,B公司在汇票反面第一个被背书人签章处盖了B的印鉴章,你就在第二个被背书人签章处盖 印鉴章。那B公司应是你的客户,他欠你的款,才会转承兑给你的,一般情况你是开了发票给B公司的,这样就是连续的。
3、盖好章的汇票转给他人,让对方给你开收款收据,注明收到你单位承兑多少金额,票号,事由等信息,记得让对方盖章,一般是财务专用章,也有公章的。
被背书人这一拦,按理应写上公司抬头,但是错了很烦,最好别写,最后一家委托银行收款时他会写的。

  承兑汇票和其他票据一样,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务实中要注意:

  背书签章应向右斜对角,第一栏内的签章应为汇票正面的收款人,同时,在第一栏的上半栏“被背书人”处写上第二栏要签章的公司名称。第二栏内的签章为第一栏的上半栏的“被背书人”,则此时,是一个向右斜的对角线

  盖章要注意:印鉴章只能在所在栏内上下出线,而不能左右出线,即,不能超出你所在的栏。

  注意在书写背书时,先把被背书人按斜右对角线写在一张纸上,(从最后一个往前写,一个一个地写,这样就不会出错)。背书一但出错,就会带来很大麻烦,又要给银行写证明,又要到对方单位去盖章。

  粘单,银行里一般有现成的粘单提供,可以复印,也可以自制。粘单一般与票据一样大小,一张粘单都是两栏。粘单与粘单之间,粘单与票据之间要盖齐缝章(即印鉴章)。粘单上的盖章应为下一家(右边)被背书人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