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这样的“经济关系”合理正常吗?这样的婚姻关系能长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3:56:52
在结婚前,女方父母买房给孩子,当时女方父母首付近百万元,产权证上写上女方家庭三个人的名字,女方父母希望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款,即一人的工资还贷,另一人的工资生活开销,可是男方不愿意与女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男方提出贷款上AA制,即男女双方共同还款每人各出一半,这样的话,女方工资全还贷款,每月无剩余,男方剩余大概3000元,生活开销由男方“暂时”拿出补贴,这样的做法有“零存整取”之意吗?有不好就立马分手的嫌疑吗?是不是表示他不爱我?我很担心这样的婚姻关系能否长久!
如果还贷款,名字当然是有的。

最基本的问题。为什么买房子男的都不出钱。。。
一般情况都该男的出的。女的父母出了大头的首付。还让女的付钱。这个关系至少我觉得不合适。。。
我觉得长久很难说的。不过即使分了。房子也归女方。可以肯定。。。
我是觉得情侣是很难做到AA。是一般人都不好意思。特别是男的。而且又不是说纯花男的钱。大家有来有往的也没什么问题的。别总占一个人的就好。。。
可以看的出。男的在这方面很计较。。。

房子上没有人家的名字,却要人家一起还贷,太没天理了。你爱人家吗?先问问你自己吧。你一家人有点欺负人家了。

如果是必须需要人家帮助还贷,合理的做法是写个协议,将这些房产钱财之类的经济问题写清楚,不要让对方失去安全感。

给我我也不肯。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在责怪对方的时候也要想想,你的要求是否也合理。
比较合理的做法还是协商,毕竟要搞清楚,你们是一起生活,不是做买卖,男方不肯牺牲自己的经济自由无可厚非,逼着他供房是不合理的。但是作为家庭一份子,他也有责任背负这个责任。我觉得实现AA没所谓,但是那个生活费用女方不够的时候,男方必须无条件支付,而不是暂时补贴。养老婆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作为女方,就要注意,对方可以养你,但是不说明他要接受你一切的经济要求。我建议你接受AA制,但是要对他表明,我的钱不够花你可要养我。这样于情于理都比较合适。

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财产了,男方当然不愿独自还贷,但生活开销由男方“暂时”拿出补贴说法有点怪,难道这个补贴以后你要还吗?这不过是男方想掌握家庭经济支配权而已。

这既不能说是“零存整取”,也不能说是有不好就立马分手的嫌疑,更不表示他不爱你,甚至反过来男方会觉得没有安全感,假设你们以后各奔东西(仅仅只是假设,希望不会发生),这套房子所有权是女方的,男方从房屋上能分到的只是婚后所还的这部分贷款,如果女方拿不出钱,男方不但拿不到房子,连自己还贷的钱都只是一张白条。

对于婚姻关系的长久是要双方去维护的,法律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婚姻有时就是种将心比心的生活,互相理解,互相体谅,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主动去消除对方的担忧,因为对于未来我们充满希望的同时也在内心充斥着恐惧,这和他爱不爱你没关系,这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