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手举写自己名字的牌子并站在身高线前拍照触犯什么刑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34:19
犯罪嫌疑人在手举写自己名字的牌子并站在身高线前拍照触犯什么刑法
前天我和朋友一道出去玩`有几个警察把我朋友拷走了` 我也跟着警车协助调查`因为我什么都不知情`当时就把我放了`我朋友到现在还在公安局里`并且已经转移到他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
当时我在隔壁录口讯时看到几个警察拿着类似文件的东西让他按每根手指的手纹`再按整个手的手纹`然后、警察写了他名字的牌子让他手举`并站在身高线前拍照`感觉有点严重``在触犯什么刑法的情况下会这样啊

民法里的“人身权侵害”,可提出精神和名誉索赔。但如果确证嫌疑为真,其“侵害”似乎不能成立;但如果证实嫌疑为没有,其强迫者即触犯了刑法的“诽谤、侮辱罪”,自诉后可判二年以内有期徒刑!

我觉得只有在日本和其他国家才会这样吧``(很不人道)``
我们国家好象没有 `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了```

什么法也不触犯。是正常的侦查步骤。

如果你朋友还没被放出来,可能存在两种情况:1、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违法还是犯罪,公安机关都要捺印指纹,拍照,存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