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2月30日到惠州市惠城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1月4日接到受理通知,请问是否可以投诉该仲裁委员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33:33
第一次开庭日期定在4月14日,请问是否可以投诉该仲裁委员会,有什么办法,加快时间,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真不明白,为什么排期会排到100天之后,没有人管他们的?

第一,你觉得开庭时间太晚,可以直接向该仲裁委反映,并向仲裁员申请提前,但是是否准许,由仲裁员决定。如果仲裁员不同意你的申请,你投诉基本没用,仲裁员总会找到很多乱七八糟的混蛋理由。
第二,仲裁裁决下达前,劳动者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超过仲裁的审限,即自受理之日起45天,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三,如果审理仲裁的仲裁员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仲裁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当地司法局反映。

参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月4日接到受理通知是合法的,按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通知5日内受理即可。开庭在4月14日,现在劳动仲裁免费后,申请仲裁的人很多,这样的状况是比较多的。

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60日之后的15日内,也就是3月6日之后的15天内,也是要比较长的时间,并且诉讼费也比较可观,不是很推荐。

不大合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不可以
因为像你一样的人多

因为排期开庭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你才会排在4月14日。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仲裁的排期已经到7月底了。

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开庭的时间属于中止事由,所以你投诉也没用。

6月14日之前你的案件就会有结果了!

1.1月4日接到受理通知合乎法定期限。(自收到仲裁之日起5日内作回应)
2.开庭时间安排不合法(法定期限是自受理仲裁申请45天内出结果,最长可延长至60天)。
3.可以就此进行行政诉讼,但不建议!第一诉讼费的问题,第二你得不到什么补偿。第三仲裁委可能也存在客观原因而非拖沓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