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7月停止交纳社保了,以前是公司交纳一部分的,现在想补交.有离职证明是否只要交纳自己那部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45:22

我在2008.7月停止交纳社保了,以前是公司交纳一部分的,现在想补交.有离职证明是否只要交纳自己那部分?

是这样的,交纳社保是根据当地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如果说有单位代交,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在一部分费用,但如果以个人名义交纳,其费用是这样计算的:若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其养老保险应交纳20000元*20%=4000元左右/年,因此在向当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之后就可以续交。

不是的,公司交的那部分你也要补的

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转为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
如果是农业户口,可以办理退保.退回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

原来缴的比例为个人8%(记入个人帐户),企业20%(统筹金)
转为个人缴纳后个人缴纳比例为20%(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帐户,12%为统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