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对个体经营者实行新的税率后超额部分加征百分之十一的地税,这样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08:51
举例说明:个体经营者每个月的定额是:400元,那销售收入就是13733,如果超出这个金额,如,三万元,那么就要补交国税473.80,然后补交的税额再加收百分之十一的地税,52.12,这样合理吗?

应该说是合理的,地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税率或征收率分别是7%、3%,可能你们地区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其征收率大约1%,以上征收的税种及附加都是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计征)依据的,因此合计按11%补交地税是合理的。

合理啊,只要交了国税都会有地税税款产生。

政策规定就是这样,合理合法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