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更改吗?求法律专家赐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39:30
我朋友的婆婆在她身体硬朗时立了份遗嘱并且已公证(公公已过逝),继承人中包括她的女儿们,现在老人因病瘫痪在床已两年多了,期间一直由我朋友侍奉,女儿们谁都不管,所以老人又想把遗产只留给儿子(目前老人头脑清醒).先前公证过的遗嘱能更改吗?听说必须双方同意才能更改,老人的女儿们肯定不会同意的,如果真是这样,对我朋友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谈不上更改,只要老人再到公证处去做一份新的公证遗嘱就可以了。
同时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公证遗嘱的,以时间最后的为准。
去立新的遗嘱,无须其他子女同意。

应该可以改的吧

可以,但需要先撤销公证。完全有立遗嘱人个人来决定,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立遗嘱是被继承人合法处分其个人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任何人无权干预,所以不论是公证遗嘱还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都不需要任何相对人同意,只要被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就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前一份遗嘱已经过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要推翻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否则任何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论成立时间如何,一律不能对抗公证遗嘱。

现在很多公证处都有上门公证的服务,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当然可以改....遗产所有者有思考能力的可以改变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