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在男方家死了,女方该怎么办?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50:16
离婚时;大男孩在男方家小男孩在女方.女方为大的买了人寿保险(分红型);(只是女方一人去买的,男方从未买过,身份证也是女方的.)现大的在男方家里死了,在一家黑诊所看后死的,黑诊所好像得赔钱.事后都该如何处理?女方应不应得到赔偿?懂法律的来答!

事后都该如何处理?
  建议报警处理,不然你无法从正常渠道得到死亡证明,也无法得到人寿保险的赔偿。
  女方应不应得到赔偿?
  关于人寿保险赔偿,只要保险受益人是你,而保险在条款内允许赔偿,你就是唯一受益人,不用与他人平分。
  关于黑诊所的赔付部分,女方有权得到赔偿。
  其一、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并非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其二、没离婚前,你一直在抚养这个孩子。而离婚后也在抚养这个孩子,只是采用了交换抚养的方式,当然只是都没给双方抚养费的前提下。以此证明你和孩子没有解除抚养关系。
  死亡赔偿金,又名死亡补偿费,顾名思义,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同志,或到当地司法部门的法律咨询和援助部门的专家,一定会有满意答复和解放方案。

应该是保险是女放的】
黑诊所配的应该是男方的

应该是看受益人写的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