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过试用期未签合同的情况下被辞退能得到哪些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04:02
我是9月份进的公司,当时跟单位谈好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没有签合同,试用期过了以后也一直没有签,后来受经济危机影响公司经营困难,12月底的时候老板就把我辞退了,说我1月份就不用来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求哪些经济补偿?
请熟悉劳动法的人回答一下,谢绝搜索复制粘贴的答案,满意的话我会追加分数的谢谢~!

首先说明一下,本人不是复制粘贴而是把劳动法的条款向你说明一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条款规定说明在你用工满一个月后公司未能及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此公司应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自10月份至12月份。
另外公司因为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把你辞退,这算是公司违约,公司违约辞退你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所以公司应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最后说明一下,因为经济危机的问题好多公司已经破产或者经营严重困难,所以说就算是你有理,但是维权还是比较难,祝你好运。

公司应该给付每月2倍的工资10 11 12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另外公司还应该给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