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没到,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16:57
我与所在的公司签定了1年的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是不是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告之公司就可以了?那以后有没有什么赔偿?
如果我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如果公司不同意怎么办?他不同意是不是违法的?是不是要受到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此可以说明无论公司是否同意,只要你提前30天已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公司不同意并且扣留你的档案、保险关系等等情况的话公司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因为是你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公司提出的,所以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通常情况下,只要证明自己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义务,就可以与公司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赔偿。公司单方不同意应属违法,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申请仲裁。

合同没有到期人家可以告你的,所以你应该坚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