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一定要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功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19:48
我是一名小学英语教师,教4个班级,一个星期有16节正课,每节正课是40分钟,另外有2个早自修,要从7:50到8:30,也是40分钟,还有2个午自修要从12:45上到1:15,其他的工作还有很多,比如批改4个班级的作业,值日,开会,出试,应付教学检查等等,小学英语的特点是活动多,教师要准备很多道具,还要唱啊跳啊,是不可能给学生安排自学的,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吃不消,经常过度劳累。我和校长反映,希望学校能少排些功课给我,学校里说英语老师不够没办法,家长又不愿意请代课老师,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教师一定要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安排的。如果我拒绝学校的安排,有什么后果吗?请各位高人支招。
我真想去考公务员了

1。你可以和校长提出一课时要付给你多少钱,你需要把其他教课少的老师的工资除以课时计算一下,他省下的代课费必须归你,如果他觉得不划算,可能会考虑找代课老师。
2。和校长讲明你目前能做的是什么,比如只有正课,最好是考虑清楚形成书面的,并告诉他下个月起,你希望按照你的计划做。

后果很严重。就算是国家有规定,不让一个老师超负荷。你以此得罪了领导,以后还是会有麻烦。我劝你聪明些,不要和学校领导发生正面冲突。
你要身体吃不消,你可以到医院弄个体检证明。要是弄不来,你可以表演一下。在某节课上“晕倒”。让学校知道你的身体的确吃不消了。当然你是个老师,你自己看着办。看样子你是个好老师,你没有想过上课时少讲些,误人子弟。你处在这种环境下,我表示同情。但真的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比我们好多了,早读6点开始,晚自修9:40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