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问题 大哥们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56:27
应为奶奶的家产问题 奶奶死后家产理应全部留给爸爸 应为之前 只有爸爸 一人照顾 每天和爸爸生活在一起 而且房产证 也写的是爸爸的名字 奶奶看病 干妈的全部是 爸爸一人负责 而奶奶死后 一个姑姑来争房子了 说男女平等 理应分一份 结果闹上了法庭 开庭的时候 没有在正规的 那个开庭的场所 而是在一个小屋子里面 只有原告和被告 和律师 和庭长和一个什么的 忘了 后 对方没有任何理由或证据 可以来分夺房屋 而我们的证据 足以证明了房屋继承人是我爸爸的了 但结果一直没叛下来 事到如今 一年多了 还是没有叛下来 庭长一直拖着。。。
到现在 姑姑 又告我们了 上次告的还没有结果 现在她又告 了 要求撤消我们原来的房产证 并告当时 给我们办证的一个领导 现在又得花钱找律师 乱七八糟的 又得花好多钱 姑姑又钱 但是我们没钱啊 总不能她没事 想整我们就告我们一次 那我们怎么负担的起啊 还有、就是 现在一年多了 上次 那个案子 还没有结果 这么点事 而且 都很明显是我们赢了 但就是不叛 我想知道 我爸爸现在应该怎么做 啊 我爸爸比较老实 几个姑姑 经常欺负我爸爸 以前欠 我们家的钱 也都不还 。。。。哎 请律师的大哥 叔叔们 帮帮 我啊 。。。。
忘了 说一点了 奶奶生前 就已经给了 姑姑 10万了 把一半房的钱给了姑姑 姑姑也写了 条 说明天了 以后不会在来 要遗产的 可是没想到 写的时候没有 经过 法律 姑姑 在文字 做了点手脚 也就不足以证明 她放弃 所有财产了
谢谢了 你回答的比较全面 分就给你了 其实 正个事情的过程 都是爸爸 去处理的 爸爸也不叫我管 对于这些姑姑们 我不想说太多了 之前给过法官 上过一万的礼里 却什么作用也没起到 法官还是老叫我们在给我姑姑点钱 爸爸 以前该认为她是妹妹呢 所以给了她钱 这次说什么也不会 在给了 不管结果怎么样 我都会 面对的 我不相信 没有这点遗产 我家里 就过不下去 气的只是 他们做人 太没意思 要了一次 就算了 还想一直要 我

1、“奶奶死后家产理应全部留给爸爸 应为之前 只有爸爸 一人照顾 每天和爸爸生活在一起”:想纠正一下你这个看法,这是不正确的:你爸爸对你奶奶照顾较多,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些,但不是“奶奶的家产理应全部留给爸爸”,法律上没有这个“理儿”的。

  2、“而且房产证 也写的是爸爸的名字”:这才是房产应全部归你爸爸所有的正当理由,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以登记为公示原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所有,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房产证上的登记是错误的、并经法定程序撤销了房产登记后,房子产权才不会再归属于现房产证上登记的人。
  所以:你爸爸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无疑,你姑姑们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3、“而我们的证据 足以证明了房屋继承人是我爸爸的了 但结果一直没叛下来 事到如今 一年多了 还是没有叛下来 庭长一直拖着”:
  (1)你们的证据是什么?证据是否“足以证明”需要法官来认定,不能由你们说了算的。
  (2)如果真是继承,你姑姑们还就真有权利来要房子、来告你们了。
  (3)你能不能先去看一下,那房产是在你奶奶去世之前、还是之后过户到你爸爸名下的?过户手续合法吗?如果合法:就不用担心你姑姑们告;如果不合法,你们就得想想办法了。

  4、“而我们的证据 足以证明了房屋继承人是我爸爸的了 但结果一直没叛下来 事到如今 一年多了 还是没有叛下来 庭长一直拖着,现在一年多了 上次 那个案子 还没有结果 这么点事 而且 都很明显是我们赢了 但就是不叛”:
  (1)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6个月(普通程序),但案情复杂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再复杂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所以,1年多没有判并不一定违法。另外,是否经院长批准了你们可以去问一下法院。

  (2)不能你们说“简单”就是简单,如果双方分歧很大、证据也不好查证,也就是简单了,像你说的情况,如果房产是在你奶奶去世后过户到你爸爸名下、或者那房在你爷爷去世(应是在你奶奶之前去世的吧?)后没有分割、你们也拿不出你姑姑们放弃遗产继承的证据(须是你所有姑姑们都放弃,有一个不放弃也不行):这房子过户到你爸爸名下是不合法的,案情就算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