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法院能否依自己的职能主动采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13:52
诉前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法院能否依自己的职能主动采取?

诉前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是否一定要书面申请 ?
法律概念我也有书的,现在是对比 比较一下

什么叫诉前财产保全,起诉前的财产保全
民事案件法院不告不理,肯定不能依自己的职能主动采取,并且法院根本没有这样的权力
何谓“不告不理”?简单讲,法院对没有起诉方向其起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不得审理的原则。根据该原则,刑事诉讼必须有检察人员起诉或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自诉,民事诉讼必须有原告请求,经审查认为可以受理的,法院才受案审理。在审理中,法院受起诉方起诉范围的约束,告谁就审理谁,告什么审理什么;对上诉案件只就上诉部分进行审理
所以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先予执行都必须当事人申请

学习下相关法律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到法院起诉,而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财产担保。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需要当事人申请,然后诉讼保全吧,这样法院才会去执行。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