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办保险,现在想离职,想索要赔偿,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19:45
我08年4月15日入的这个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到现在也不跟我签合同上保险。
我现在要离职了。
想索要赔偿。
要多少合适?如果要告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我需要去哪告?
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赢的面才能大?

我现在要离职了。
想索要赔偿。
要多少合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1一个月以上1年以下不签订合同的,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你有权要求入职以来的双倍工资。

此外国家有规定,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规定的各项保险,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补齐的入职以来的保险。

如果要告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我需要去哪告?
建议去劳动局举报,或者向劳动局里面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手续很简单的,你去当地仲裁委员会领取表格一份,按要求填写即可。要写清申请仲裁的原因、理由、希望取得的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你的申请书的15日内告诉你是否受理。

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赢的面才能大?
你需要准备工作期间的工资条、考勤卡、工作证等资料,只要立案你胜诉几率很大。

没有怎么办!这个念头还要离职,想明年喝西北风啊~~
还想告?你认为值得吗?
天真

你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然后要求公司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自5月16日至解除前一天的双倍月工资,并可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因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你要举证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

你可以到劳动监督部门去反映,一告一个准。
1、保险肯定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
2、没签订合同,按新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