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二手房房主不愿过户,希望高人指点,非诚勿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03:01
本人2005年购买二手住宅一套。当时买卖合同是房主的儿子代签的。没有过户。现在房价上涨,房主儿子反悔了。说若是过户要我再支付他一些钱,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能否让法院强制其执行过户?
现在看来合同是无效的了,但是我可否起诉他吗?以什么罪名起诉?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不合法。可以胜诉后申请让法院强制其执行过户。建议先协商,给些您能接受的小钱,并告知利害关系,不行的话就起诉法院。

fdg

不合法,但是你当时签约时应该和户主本人签,还有以我做二手房的经验,你最好是双方协商处理!给点小钱就算了,不然就算上了法庭,搞不好你也不会有多少好处!

我很遗憾的告诉你,象你的情况,打官司都是你输,因为从一开始你就错了。房东的儿子代签合同,如果他是没有房主的委托公正书,那么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就算你去过户,国土局也不会受理的。现在你们只能是双方协商了。(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国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