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企业组织的培训又被炒鱿鱼(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3:19:34
我是一名大学生,08年12月参加了学校和铁路部门组织的临时乘务员的上岗培训并通过了考试,等待上岗,现在铁路部门因其运输方案改变,要求裁掉一部分人,我就是其中之一,从参加面试到现在我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这上面,现在被通知裁掉了,感觉就是被耍了,我非常生气。我想要求学校给个说法,甚至要求赔偿,但是当初我们与学校以及铁路部门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协议,不知我的想法能不能被法律支持?往年也是没有签过。
但是他们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了录用名单的啊
这个培训是铁路部门官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没有收取费用。通常是只有通过铁路部门面试被录取才有资格参加培训,通过其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才有资格上岗。

不能。
首先要求赔偿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或者成立实事用工为前提。你一和铁路部门没有用工协议,二你们双方也并没有形成事实上的用工关系。

前期的培训,只能是让你具有从事某种职业的资格而已,不能作为你一定从事某职业的理由。

另外 你参加的培训是否是自费?如果自费参加培训时,培训机构或代理招生机构以安排铁路工作作为噱头,那么你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的。

我到想知道 你想向谁要求什么赔偿?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所以才会有竞争、、、唉、、、你不服的话,去他们企业整蛊他们一顿、、、

(假装神经失常了,进他们企业大喊大叫,故意撞人又说对不起,拿瓶墨水故意去他们办公室时打泼,他们说你时,你就说你被炒鱿鱼了,再说你时也这样说,一直说、、、)

不能要求赔偿,因为你们还没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不能,因为没有能证明你已经被录用了。网站公布了没有法律效用。

确实不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