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检验收费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46:51
我在山东省成武县一所中学对面开了一家小型超市,面积70多个平方.主要经营食品、学生用品,每年县卫生局都会来抽检我所卖的食品,抽检费用至少800多元.(还是找熟人后交的最低价),我不知道他们的收费是否合理,但菏泽地区其他6个县都不收,依照他们的收费标准仅检查方便面一样就需要检验费500元左右(每箱利润才1块钱左右,我平均每2天才卖1箱)..... 我在网上查不到任何关于食品检验费用的收费标准,也找不到检验费是否应该是我来交... 据说进什么货由厂家出示本次的检验报告就可以了,但卫生局告诉我运输过程、存放过程也会出现质量问题,我这也必须得抽检.....我卖的东西才值几十块钱,检验费用却要几百块...这合理吗?
前几天跟我要钱我没交,没过两天给我开了张5000元的罚单....还要查封我的超市。。今天被逼无奈终于很不甘心的把钱交上了,最地标准763块。。 当时我问收费人员说:“ 菏泽地区其他几个县都不收费,为什么我们这收。”带队的科长回答:“这是领导的决定,我们也做不了主。”

发票也给了,非正式的税收发票,抽检了一个指标.....

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监督监测是《食品卫生法》赋予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即《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关检测收费依照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卫生厅发布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根据采样品种及检测项目具体核算。若是全项目检查,其收费不超出标准。具体项目及核算可直接向成武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查询,可详细知 (菏泽市卫生局给的答复)

超市购进食品不需要检验,但需要向供货商索要供货方的资质(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产品资质(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同时做好购进记录即可。
工商局有从超市抽检的权力,但抽取的物品要向超市购买。抽检的物品在送到质监部门去检验。超市不需为抽检缴纳任何费用的。但若检验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处罚是比较重的,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明显的乱收费,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所致,没有一个清澈的商场规则,一个小超市如此,可以想象大的生意要有多么的黑暗,这位老兄的问题真的很希望相关最高领导能够看到,在中国做生意没关系的话你就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