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离婚案我最多能得到什么?(请负责任的告诉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15:59
离婚的案子一般都比较复杂,法律又是不讲感情只讲证据的,此类咨询建议你最好到你们本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好。
你不用负担他前妻孩子的抚养费,房子没权分,就只有婚后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照你的说法并没有多少,租金勉强可以算为共同财产。
是男方不让你落户吗?
落户只要凭结婚证书去办理就可以了呀。
你的痛苦其实更多的是来自于道德。说明白一点就是从道德上来说,结婚后对双方都双方都是一种付出,尤其对于女方来说更是如此,如果男方不珍惜婚姻,随意解除婚姻,这那面是一种不公。然而,这一切都是从道德上来说的,法律不讲究这些,法律仅仅规定男女平等,男的可以提出离婚,女的同样也可以离婚。法律不能保证男人必须爱女人,法律目前能做到的就是如果男人有重婚等情节要承担法律甚至刑事责任。
基于本案的情况,你除了可以要求分得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在分配时要照顾女方;另外由于你没有房屋,也可以按照婚姻法第42条要求男方予以帮助,也就是让男方从他的个人财产中给你一部分钱。
1、“他婚前的房子我没有权利分吧?’:你确实没有权利分。
2、“最多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1)房子虽然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房子在你们结婚后的收益(也就是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索要结婚后房子所得租金的一半。
(2)他的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也可以要一半。
(3)此外:你们结婚后,所有你所得和+他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都有权要一半。
3、关于那孩子:与你是继母子关系,在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后,你当然不对孩子负抚养义务、也不给抚养费!
4、“我是否可以按当地的政策,结婚就可以户口落在男方家而要求落户口再离婚?”:落户口要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你的这个要求很难得到支持,因为那不是他能确定或决定的事,只能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是否能准予你落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