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遭要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25:13
若是无效婚姻,而且双方关系已经解除,那另一方在上门找理由要钱,是不是属于勒索??对于这样的情况,该找什么部门??若不能解决,是不是就只有通过法律解决??胜诉大不大??

若是法院判决或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的无效婚姻,双方应无任何关系,因为先前的经济纠纷一定已在解除关系中一并处理过了,此时一方再来索钱,那就是无理取闹,如果闹得厉害的话,可以打110报警,若你们愿意坐下协商的话,也不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不过首先一点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包护的,但一方如果真的接受另一方的钱财,那关系解除时,另一有权索要。这事双方就只剩下债权和债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