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以后,赔偿以付清,工厂是否有权利裁了员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9:34:11
我在电子厂工作,上班时不小心受了伤,为七级工伤,按劳动法赔偿后,到现在已有一年多了,现正在裁员,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利把我裁了,在我并没有放什么严重错误的情况下,请各位给点建议

首先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依据工伤的伤残等级确定.1-6级的是不可以的.
7-10级的一般要到合同期满后可以解除合同.

7级应该不能解除,如要强行解除,需要支付你如下费用,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07年前是满一年1个月前年度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08年后是满一年1个月前年度平均工资,满半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赔偿金,08年后同上,08年前没有.就是这3笔钱,就可以了